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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33455关于做好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9-18 点击量: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5号)和《太阳成集团tyc33455研究生奖学金及先进个人评审办法》(院学〔2025〕2号 )的文件精神,学院现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及评定标准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无固定收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除外);

7、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完成学籍注册,实际足额缴纳学费且未超出基本学习年限。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校级党、团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学不满一年;

3、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有课程不及格或必修环节考核不通过,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均以研究生院数据为准;

6、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博士学业奖学金特别条件

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后,可申报一等博士学业奖学金和二等博士学业奖学金。

中期考核合格以研究生院培养系统数据为准。

(四)、评定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思想品德、所在学科建设情况、学业成绩、学术表现、学科竞赛、创新发明、学生工作、社会服务及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对研究生予以综合评定。

研究生参评的各类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应在研究生相应学习阶段获得(硕博连读生博士一年级除外)。


二、奖学金种类及奖励标准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

(二)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三、评定办法

(一)新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具体如下:

1.新生硕士研究生中推免生原则上在入学当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研究生根据学校下拨学业奖学金总额进行测算设定不同等级获奖人数。新生硕士研究生中推免生第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审施行动态管理。

2.新生硕士研究生中各等级奖学金的评定,非推免生按照研究生入学初试成绩进行评定,从第二学年开始,施行动态管理。

(二)老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具体如下:

1.老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施行动态管理,根据学校下拨学业奖学金总额按班级人数占比进行测算设定不同等级获奖人数。

2.老生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太阳成集团tyc33455研究生评奖评优自评表》(附件1)施行总分排名,同等条件下总分排名靠前的优先考虑,排名相同的情况下,学术表现分排名靠前者优先考虑。其中,申报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必要条件是上一学年度在本专业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或CSSCI 期刊及以上刊物中以第一署名或导师除外第一署名且署名单位为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或者是有公开正式出版的学术类著作。往年使用过的学术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四、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

1、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不少于具备参评资格学生总人数的15%;

2、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具备参评资格学生总人数的5%,博士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具备参评资格学生总人数的10%,博士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后(以系统数据为准),可申报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

3、博士研究生三等学业奖学金施行全覆盖。

班级

人数

学业一等

学业二等

学业三等

2301班

38



1




33

5

2302班

19

16

3

2303班

27

23

4

2401班

31

27

4

2402班

17

14

2

2403班

29

25

4

2501班

27

17

9

1

2502班

18

14

3

1

2503班

29

6

20

3

博士2022级

4

1

30

博士2023级

8

博士2024级

8

博士2025级

11

学院总计

266

38+170+1

27+30


五、评审程序

1、个人自评。老生以班级为单位对过去一年的课程成绩加权进行排名,学生根据课程成绩加权以及对自己一年的综合表现进行总结自评,于9 月21日前据实填写《太阳成集团tyc33455研究生奖学金自评表》及承诺书,并准备好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建议使用复印件)。

满足一等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且有意申请的23级、24级硕士研究生,请于9月2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东五楼421学院办公室。

2、班级评选。9月23日前,各班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太阳成集团tyc33455研究生奖学金及先进个人评审办法》(院学〔2025〕2号 ),对参评学生的自评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和测评,测评结果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参评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不能再补充证明材料。班级完成测评后,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参评学生的自评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东五楼421。

3、学院审核。各班公示异议期结束后,由学院组织研究生辅导员、德育助理、班级学生干部等,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学院审核。

4、结果公示。审核无误后,上交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审核。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申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线上申请。

5、线上申请。学生在9月30日前根据评选结果进行线上申请。申请人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六、其他注意事项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年级资助德育助理。如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请联系学院资助辅导员王老师,联系电话87542404。



太阳成集团tyc33455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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